1.夜景燈火照明應依據城市規劃統籌考慮。
新疆樓體亮化城市夜景照明應與城市規劃緊密結合,是城市規劃的一個組成部分。按總體規劃,關鍵抓好反映一個城市特征的標志性工程的城市亮化工程制造,不只照明功用合理,并且具有很高的藝術水平,畫蛇添足,成為城市形象的經典之作。
2.依據城市功用進行夜景規劃
按照城市總體規劃的部署,夜景規劃要與城市和建筑物功用的特點彼此符合。不同功用性質的街道和地段,特定的環境和建筑物,其燈火照明一應有不同的氣氛、不同的亮度或不同的風格要求。
3.把新疆
樓體亮化當作城市環境景觀的重要組成部分。
城市環境景觀的構成要素包含自然物和人工建筑物,既有身形龐然大物又含微觀小品,有的重在有用功用,有的出色裝修觀賞價值。從過去側重于功用轉化為有用和美學偏重。往后要持續性、規范化,有計劃的擴展施行和前進技術與藝術水平。
4.城市亮化工程與制造工程規劃緊密聯系。
極力把城市亮化工程作業融合在制造工程規劃與施工過程中同步進行。在現代化市政工程、關鍵文物和老街坊補葺、建筑物外立面整治等作業時,能夠兩者合作進行。
5.加強對城市亮化工程作業的處理。
處理作業對堅持城市亮化工程設備正常工作和出色的照明效果具有重要意義。包含處理的科學化和處理的法制化。同時要使用現代化控制技術進行科學處理,不只能保證亮燈率和設備完好率,還能保證經濟有用,以取代最佳的效果。城市夜景照明工程制造一定要量體裁衣,力所能及,把有限的資金用好。為廣大人民群眾辦好事、辦實事。